MOOD 商店積分信用規則

本條款規定了由合資公司フルギンミ(以下「本公司」)所經營的線上商店「MOOD」(mood-by-link.com,以下「本商店」)所提供之商店抵用金的使用與處理方式。

第1條(商店抵用金)

所謂商店抵用金,係指可供您於本商店購物時使用的電子式抵用金,會記錄於您的MOOD帳戶。不得以現金形式兌換,亦無法在本商店之外使用。

第2條(給付)

本公司於下列情形下給付商店抵用金:

  1. 宅配收購款項收取 — 當您在申請收購時,於接收方式中選擇商店抵用金,並就鑑定金額表示同意時,於收購成立後,將依鑑定確定金額加計本公司所定之加成(目前為鑑定確定金額的20%增幅)之金額,於不久後給付。
  2. 獨家會員專屬優惠 — 對於符合本公司另行訂定之獨家會員條件的客戶,本公司將按購買金額本公司所定之比率(目前為3%)給付。
  3. 活動等 — 除上述外,本公司亦可能以本公司所定之活動或優惠作為給付。

給付條件、加成及優惠比率可能因事前告知而變更。變更將自變更後之給付部分起適用。

第3條(有效期限)

  1. 商店抵用金之有效期限依給付事由如下:
    • 作為宅配收購款項收取所給付之部分:無有效期限
    • 作為獨家會員專屬優惠所給付之部分:自給付日起365日
    • 作為活動等所給付之部分:依給付當時所告知之內容(若無特別規定,則無有效期限)
  2. 具有效期限之商店抵用金於期限屆滿時即失效,不論理由為何,概不進行復原、補償或退款。
  3. 儘管有第1項之規定,本公司可能就未來將給付之商店抵用金,依事前告知設定或變更其有效期限。即使如此,亦不會變更在告知前已給付之商店抵用金之有效期限。
  4. 符合第9條(帳戶終止)之情形時,商店抵用金將失效。

第4條(使用方法)

  1. 商店抵用金可於本商店購買商品時,作為抵充訂單金額(含運費)使用。
  2. 在餘額範圍內,您可分多次使用。
  3. 可與其他折扣(如折價券等)併用(若無法併用,將於購買程序畫面顯示)。

第5條(禁止兌現與退款)

  1. 商店抵用金不得以兌換為現金、匯入至銀行帳戶,或其他方式要求退款。
  2. 在宅配收購中,不得在收購成立後將收取方式由商店抵用金變更為帳戶匯款(但可於收購成立前提出變更申請)。

第6條(禁止讓與等)

商店抵用金歸屬於您本人之帳戶,禁止將其讓與第三者、出租、共用,或以質押、兌現為目的使用。

第7條(退貨、退款及取消訂單時之處理)

  1. 就以商店抵用金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項之訂單,如產生退款,則就該部分款項以商店抵用金辦理退款。
  2. 如獨家會員專屬優惠等係因購買而給付之商店抵用金,若相關訂單因退貨或取消而失效,將取消該給付(若已使用,可能因與下次給付分進行抵銷等方式而作調整)。

第8條(取消與失效)

若符合下列各款情形,本公司得取消已給付之商店抵用金(含已使用部分),或要求返還相當金額。

  1. 如收購申請或本人確認存有虛偽情事
  2. 如查明收購標的係盜贓或其他無正當權利之物品而出售
  3.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或使用商店抵用金

第9條(帳戶終止)

若客戶刪除MOOD帳戶,或本公司依使用條款停止或刪除帳戶,則未使用之商店抵用金將失效。

第10條(條款變更)

本公司可能於法令允許範圍內變更本條款。變更後之條款,自登載於本商店之時起生效。然而,對客戶不利之變更,不適用於已給付之商店抵用金。

第11條(洽詢)

有關商店抵用金之洽詢,請與本商店之洽詢窗口聯繫。

制定日:2026年8月18日
合資公司フルギンミ